太原市民注意:官方回应太原住房公积金咨询热点

2020-04-01      来源:鄂州房地产   浏览次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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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329服务热线的统计和反馈,近期存款人员对住房公积金存、取、贷业务的咨询和思考相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为了使广大存款工作者进一步了解和掌握,3月27日,中心回答了以下问题。

一、存款业务

01如何查询个人账户余额和账号

1.登录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营业厅、公积金手机应用、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2.员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分公司/管理部柜台查询。

3.通过自助语音拨打12329客服热线查询账户余额。

单位如何为员工建立公积金账户并开始支付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依法登记,并取得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本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时,不得重复缴存登记。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应当作为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唯一标识。

单位应当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向户籍所在地我中心分支机构/管理部门申请为本单位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由经办人员持《太原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缴费信息表》和《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清单》开立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管理部门应立即处理申请。03如何用实名认证“手机公积金”应用

点击“移动公积金”应用程序“个人中心”任务栏中的“退出活期账户”,选择主页底部的“刷面实名登录”或“支付宝授权登录”,完成公积金的实名认证。

二、提取业务

01购买租赁商品房的条件和数据要求

办理条件:员工连续3个月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且其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并在本市租住公租房或商品房的,可每12个月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租金;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担保、冻结且无未偿住房公积金贷款;本人未办理购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信息要求:身份证;结婚证(单身人士不需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配套银行卡(折扣);三个县、一个城市和铁路的工人还必须提供政府房地产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他们和他们的配偶在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没有房地产。

02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条件和数据要求

办理条件:在单位存款的职工终止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6个月,不继续异地存款的可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账户是无担保的、冻结的,并且没有未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信息要求: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与住房公积金匹配的银行卡(折扣)。03省内各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条件及数据要求

办理条件: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办理省内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独立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应偿还住房贷款12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是无担保和冻结的。

信息要求:身份证;同一账户的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提取公积金时提供);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与公积金匹配的银行卡(折扣)。

符合上述条件并持有联合住房公积金卡的员工可以通过我们的“移动公积金”应用程序进行申请。

三。贷款业务

01省内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是否需要“异地贷款保证金使用证明”

当省内其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员工需要向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我市住房时,在遵守《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无需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中心申请发放《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我中心将主动通过共享平台向市中心获取住房公积金缴存申请贷款员工的相关缴存和使用记录,并及时完成贷款审核。

通过共享平台可以获取信息和开展业务的省级城市中心包括大同、忻州、朔州、晋中、晋城、临汾、长治、阳泉、运城和吕梁。

02“公积金手机”应用如何处理“每月还贷”

员工在办理“按月还贷”业务时,必须通过我中心提供的处理渠道进行申请,如个人网络大厅和“手机公积金”应用。符合条件的,与中心签订《公积金月还款额协议》,完成网上签约。如果本协议提前终止或自行终止,如果贷款尚未偿还,还款金额应提前存入还款储蓄账户。当再次满足“按月还款还款”的条件时,“按月还款还款”的签约业务将再次运行。

03新购买的商品房业务是否可以转让给公众,或者部分商业贷款业务是否可以采用顺序抵押的担保方式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申请新的商品房转让贷款或部分商品房转让贷款时,如所购房屋已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并已从发放商业贷款的商业银行取得相应贷款的房地产登记证,则可在满足中心其他贷款条件的基础上,通过办理第二抵押权的担保方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流行期间是否有可能暂停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为了克服当前困难,维护已缴费职工的权益,我中心出台了相关的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规定“受疫情影响的贷款职工,如新诊断的尘肺病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防疫一线人员、湖北省医疗人员等,在2020年1月至6月期间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不能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不得超期治疗或加收罚息”但是,我中心建议,上述范围内的借款未受重大影响且有能力按月按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员工,可以通过互联网渠道按月按期偿还贷款,以免因2020年6月以后贷款集中还款而造成过度还款压力,影响其正常生活,或因未能收回全部到期贷款本息而造成不良信用记录。

资料来源: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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