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经谭| A股全面注册制正式实施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发布

2023-02-20      来源:黄冈楼盘   浏览次数: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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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全面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颁布实施细则。

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全面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的相关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此次发布的规则共165条,其中证监会发布的规则57条,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发布的配套规则108条。内容涵盖发行、注册程序、保荐与承销、重大资产重组、监管执法、投资者保护等多个方面。

其中,主要内容包括精简优化发行上市条件。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尽可能将核准制下的发行条件转化为信息披露要求。各市场部门设置了多样化和包容性的上市条件。二是完善考试报名程序。坚持证券交易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的基本架构,进一步明确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的职责分工,提高审核和注册的效率和可预见性。证券交易所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重大敏感事项、重大空前情况、重大舆情和重大违法线索的,应当及时向证监会报告请示。

三是优化核保体系。新股发行价格和规模不设行政限制,完善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要参与者的询价、定价、配售等机制。四是完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制度。各细分市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统一注册制,完善重组认定标准和定价机制,加强对重组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五是加强监管执法和投资者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证券发行、保荐和承销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细化订购回购制度安排。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完善定价机制。

2月17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号文,完善了重组的认定标准和定价机制。

一方面,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购买、出售资产产生的营业收入占同期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50%以上”的指标中增加了“且5000万元以上”的要求。未达到上述标准的交易,将不需要按照重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和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交易成本。

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底价由市场参考价的10%调整为20%,进一步扩大了交易各方的博弈空间。以上两项修改是将现有的科技创新板和创业板的规定延伸到主板。

证监会:新股市场化发行的价格和规模没有行政限制。

2月17日,证监会修订发布《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办法》不对新股发行价格和规模进行任何行政限制,完善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要参与者的询价、定价、配售等机制,平衡发行人、承销机构和投资者的利益,实现新股发行市场化。

《办法》拟在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获配投资者名称及各获配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获配数量,明确说明独立配售结果是否符合事先公告的配售原则;对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或实际认购的投资者

据新媒体查询,“北向互通互联”遵循内地和香港市场现行法律法规,相关交易、清算和结算活动符合交易、清算和结算发生地的监管规定和业务规则。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参与“北交所”的境内投资者应是具有较强定价、报价和风险管理能力、良好国际声誉、业务系统和专业人才支持“北交所”报价交易的境内金融机构。境内投资者在开展“北向互换”业务前,应与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境内电子交易平台签订协议。

“北向互换”最初的可交易标的是利率互换产品。“北向互换”利率互换的报价、交易和结算货币为人民币。

境外投资者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境外电子交易平台与境内电子交易平台的连接,向境内电子交易平台发送交易指令。

“北向互通”的交易在国内电子交易平台上成交,一旦成交即视为交易已确认。存续合约的转让应当通过境内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上市备案管理相关规定,放宽境外融资限制。

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上市备案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将于2023年3月31日实施。

查看新媒体查询中国证监会官网。此次发布的细则共6个,包括《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和5个配套指引。

《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由六章35条组成。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完善监督体系。对境内企业直接和间接境外上市活动实行统一备案管理,明确境内企业直接和间接境外发行上市证券的适用情形。二是明确备案要求。明确备案主体、备案时间、备案程序等要求。

三是加强监管协调。建立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监管协调机制,完善跨境证券监管合作安排,建立备案信息通报等机制。四是明确法律责任。明确不履行备案手续、备案材料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

五是增强制度包容性。根据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和市场需要,放宽特定情况下直接境外发行上市的发行主体限制;进一步便利“全流通”;放宽境外募集资金和派发股息的币种限制,满足企业境外募集人民币的需求。配套指引涵盖监管规则适用、备案材料内容与格式、报告内容、备案沟通、境外证券公司备案等内容。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备案要求。

证监会表示,国家扩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方向不会改变,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制度规则的颁布实施,将更好地支持企业依法合规境外上市,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规范健康发展。

央行上海总部:截至1月末,境外机构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3.28万亿元。

2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1月份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通报。截至2023年1月末,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持有债券3.28万亿元,占银行间债券市场托管总额的2.6%。

从债券种类来看,境外机构托管的主要债券种类为国债,托管金额为2.23万亿元,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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