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以经营性贷款置换房贷存在多重风险 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2023-02-13      来源:黄冈小区   浏览次数: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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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辽宁银保局乐居金融孙苏波发布《关于提前还贷或转贷的风险提示》,其中指出,随着国家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的加大,经营性贷款利率持续走低,社会上出现了一些非法“贷款中介”。他们以“利率低”、“期限长”、“放款快”为由,诱导消费者用“过桥资金”提前结清房贷。

首先是经营贷款的风险。经营性贷款是银行向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发放的以经营为目的的贷款。借款人必须如实提供贷款申请材料。借款人通过伪造经营信息取得贷款的,涉嫌骗取贷款。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营性贷款不得违规用于购房、结清房款或偿还其他渠道垫付的房款,违规使用贷款将提前收回。

二是信用贷款风险。信用贷款不需要提供抵押物,申办流程简单,放款速度快。但信用贷款相比其他贷款业务,利率更高,无形中增加了还款负担。如果不能按时偿还信用贷款,将收取高额罚息。不仅如此,还会产生逾期还款记录,不良信用记录会影响以后申办个人金融业务。

第三是财务风险。在提前结清抵押贷款、重新办理“信用贷款”、“经营贷款”的过程中,借款人会被中介诱导或强迫借入过桥资金,并支付高额过桥资金费和中介服务费。实际综合成本可能超过银行房贷利率,知情权和选择权受到侵害。

四是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一些“贷款中介”在获取消费贷款信息等个人信息后,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泄露并出售给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甚至在其贷款后骗取贷款,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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