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1月10日,宁波住建公布消息,《宁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之前出台,2023年1月31日开始实施。
055-79000指定保障家庭成员1人的,公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住房建筑面积36平方米;家庭成员为两人及以上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
保障方式全面实施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提供多样化选择:货币补贴的,根据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面积和货币补贴标准确定货币补贴额度。
配租实物的,公共租赁住房基本租金标准由市、县两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建部门按照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70%确定;对不同区域的公租房实行差别化租金,根据家庭收入情况给予不同档次的租金核减。
此外,《管理办法》指定公租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社会捐赠、其他保障性住房或公房调剂等方式筹集。政府投资的公租房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用地,以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办法》开通了公租房与保障性租赁房的转换通道。明确闲置6个月及以上的公共租赁住房,在满足当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需求并预留一定比例公共租赁住房的前提下,经市住建局或当地(县、市)政府批准,可临时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单次租赁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