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12月13日晚间,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拟下调“18华侨城02”公司债券票面利率。
新媒体称,根据发行人在《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设置的调整票面利率的选择权,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决定于2018年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品种),并在其存续期第五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两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将在第五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20个交易日刊登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本期债券前五年(2018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18日)票面利率为5.70%。在债券存续期第五年末,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华侨城拟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下调后的票面利率在本期债券后两年内(2023年1月18日至2025年1月18日)保持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一债券。
华侨城表示,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下调符合募集说明书中“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规定。投资者如有异议,可联系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进行沟通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