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17.89亿元竞得合肥市新站区一宗地块 溢价率23.49%

2020-09-24      来源:黄冈楼盘   浏览次数: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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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地产讯 9月24日,安徽省合肥市集中出让7宗地块,总出让面积672213.68㎡,总起始价490597.59万元。

  其中,招商以178922.2万元竞得新站区XZ202004地块,楼面价2840元/㎡,溢价率23.49%,竞自持面积29400㎡。

  资料显示,该地块位于新站高新区东方大道以南、卧龙湖路以西,东至卧龙湖路西红线,南至珠城路北红线、龙子湖路北红线,西至用地界线,北至东方大道南绿线、珠城路南红线。出让面积525亩(A:166.27亩;B:84.28亩;C:274.45亩),起始价144890.4万元,竞买保证金3亿元。地块规划用途为体育、居住用地。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或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同步修建一座18班幼儿园。A地块须在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上盖工程建成并验收合格移交后1年内竣工。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结构封顶)。

  竞得人对盖板及盖上空间与盖下空间的规划、建设须符合合肥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的相关要求:(1)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技术接口及工期要求等应满足轨道要求,双方确认后方可实施。(2)轨道交通严格控制区内不得建设非轨道交通设施;影响控制区内确需建设的,应当编制轨道交通设施保护方案并报市轨道办审批。

  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在A地块内建设跑道、篮球场等及相关体育配套设施,建成后全部自持,自持期限为自不动产登记之日起8年;在B地块内建设大型体育馆和全民健身中心,建成后全部自持,整体运营,不得对外销售。此款由新站高新区管委会会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体育局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7日内,与新站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建设体育馆和全民健身中心的合作协议。协议须明确规划建设标准、建设周期、运营要求、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新站高新区管委会须在协议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书面函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如因竞得人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协议,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须优先建设大型体育馆和全民健身中心。大型体育馆和全民健身中心主体工程建设达到正负零时,允许销售住宅计容总建筑面积的40%;大型体育馆和全民健身中心竣工(结构封顶)时,允许销售住宅计容总建筑面积的80%;大型体育馆和全民健身中心运营时,允许销售剩余住宅。此款由新站高新区管委会会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须采取“成交楼面地价+综合造价(含合理利润)”的方式,对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进行备案。备案的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区域内同品质、同类型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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