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为3家子公司30.15亿元融资提供担保

2020-03-25      来源:鄂州房地产   浏览次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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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晚,阳光城宣布将为三家全资子公司融资30.15亿元提供担保。

公告显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接受长安国际信托5.8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广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作为抵押物,天津广耀房地产100%股权作为质押。本公司为天津鸿盛房地产的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的100%股权子公司长沙中盘房地产有限公司从光大兴隆信托获得19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拥有公司90%股份的长沙中磐房地产有限公司和长沙项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部分土地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拥有的部分项目土地进行抵押。拥有公司85%股份的长沙阳光汇龙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在湖南湘江滨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100%股份提供抵押,公司为长沙中盘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

的100%股权子公司,从长安国际信托获得融资5.35亿元,期限不超过18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持有公司75%股权的瑞安广博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土地和100%的广博祥房地产提供抵押。本公司为福建阳光房地产的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58.02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97.3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2.3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53.92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813.3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53.97%。

以上两类担保总额为1511.95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910.7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96.34%。除上述两种担保外,公司没有任何其他外部担保到目前为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都没有任何逾期担保或诉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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