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起港澳台居民可在内地参加社保

2019-12-02      来源:鄂州房地产   浏览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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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信息,在内地(大陆)工作、生活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将从2020年1月1日起拥有社会保障卡,与内地(大陆)居民享有同等的合法权益,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根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合法聘用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登记注册的,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和本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内地(大陆)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港、澳、台居民可按照注册地的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内地(大陆)灵活就业并申请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居住证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以按照居住地的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同时,居住在内地(大陆)并申请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失业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内地(大陆)学习的港澳台大学生实行与内地(大陆)大学生相同的医疗保障政策,并按规定参加高等院校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媒体视点房地产了解到,2018年8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和发放办法》,明确规定了港澳台居民在内地申请和领取居住证。《办法》将于2018年9月1日生效。

根据上述《办法》,居住证持有人有权在居住地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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