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近日,《四川省天府新区成都市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四川省天府新区成都直接区占用企业(机构)职工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直接区投资企业(机构)职工、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引进(推荐)人才在直接区内购房不受户籍和社保缴纳期限限制。据当地媒体报道,通知的内容已经得到确认。
根据通知,在天府新区成都直接区招商引资的企业(机构)员工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企业(机构)已与管委会签订正式投资合作协议;企业(机构)已在直接区注册(投资合作协议未规定设立独立或次独立法人实体,但实际已在直接区定居的,视为已在直接区注册);这些雇员实际上是在直接管辖的地区受雇的。
直属行政区内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包括党委各部门(含事业单位)、直属行政区国家省市机关、直属行政区国有平台公司和街道在职人员,以及连续被聘用或派遣6个月以上的员工。另外,直接领域人才引进(推荐)是指党群工作部门认可的直接领域人才引进(推荐)。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购买这三类人员需要五年的销售限制。根据通知,上述三类人员的购买支持有效期为一年,用人单位应重新申请有效期届满。通过购房支持购买的商品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至二手房登记之日止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